一、我想請教一下,企業所得稅如何計算
(應稅所得額-準預扣除成本費用)*25%
具體應稅所得和準許扣除的成本費用見2008年新《企業所得稅法》或《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
二、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
現在應該做2010年度的匯算清繳,2009年取得的業務招待費發票如果的確是與生產經營相關的支出,應在2009年稅前扣除。財務上2009年未計入費用而將其將計入2010年帳務,沖減了2010年利潤,稅收上是不能在2010年扣除的,應全額作納稅調增,把30000元全部并入應納稅所得額,應計的所得稅為30000×25%=7500元,但在實際操作中業務招待費按稅法規定當年度支出只能扣除60%,40%應作納稅調增(忽略銷售收入0.5%比例),所以對于30000元的業務招待費實際已有30000×40%×25%=3000元已作了調整,還應調增數就為30000×60%×25%=4500元。合計調增數依然為3000+4500=7500元。
三、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怎么計算?
利潤總額在3萬元以下的,所得稅=利潤總額*50%*20%=利潤總額*10%;利潤總額在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所得稅=利潤總額*20%;利潤總額在30萬元以上的,所得稅=利潤總額*25%。一、從2008年1月1日起所得稅的稅率就調整了:法定稅率是25%,優惠稅率是20%。二、所得稅的征收方式有兩種:查賬征收、核定征收;所得稅是實行按月或季度預交,年終匯算清繳的管理辦法。
(1)、查賬征收計算公式:本月(季度)應納企業所得稅=本年累計利潤*25%-本年度以前月(季度)已納所得稅 。
(2)、核定征收計算公式:本月(季度)應納企業所得稅=本月(季度)銷售收入*核定的應稅所得率*25%。
三、計提分錄如下:
借:所得稅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交稅做如下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貸:銀行存款所得稅=(收入-成本-費用-稅金)*25%。四、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在計算所得稅上沒有區別。所得稅是按月或按季度預交,年底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