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繳增資是什么意思?
實繳增資,就是有限責任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注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增資認繳與實繳的區別
法律分析:公司增資是認繳還是實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都未有明確規定。這個問題取決于公司設立時是否實行認繳制,即公司如果屬于國務院《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中“暫不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的行業”,那么公司增資實行實繳制,除此之外的公司增資應實行認繳制。至于認繳限額和認繳期限,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已經全面取消,具體由股東自行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三、增資是按認繳還是實繳
公司增資實行實繳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一條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并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