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專利有幾種(軟著和軟件專利是一回事嗎?)
一、軟著和軟件專利是一回事嗎?
1、定義不同:
軟件著作權是指軟件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于軟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
專利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文件。
2、所依據的國家法律不同:
軟件著作權保護主要依據《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
專利的保護主要依據《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法》。
3、保護的形式不同:
軟著是對作品的外在表現形式進行保護。
專利是對技術的功能,性能等進行保護。
對于相同的軟件,著作權的價值遠小于專利的價值。
著作權在作品完成即可受保護,專利必須通過申請審核后才能受到保護。
二、軟件開發可以寫什么專利?
可以寫成產品也可以寫成方法形式。
但不管寫成哪種形式,在突出該方案的創造性方面都是比較難處理的環節,需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可以得到專利保護的軟件主要包括(不限于):
(1)工業控制軟件,如控制機械設備動作;
(2)改進計算機內部性能的軟件,如某軟件可以提高計算機的虛擬內存;
(3)外部技術數據處理的軟件,如數碼相機圖像處理軟件。
可以說,相當一部分的軟件是屬于第(3)類。
在我國,軟件專利的起步時間比較晚。因為在2006年之前,基本上不批準軟件專利,而必須軟件與硬件結合后才能申請專利。隨著網絡技術和軟件技術的發展,我國的專利審查制度也不斷更新,最近,軟件的設計思想本身已經被允許單獨申請專利,而不再要求必須與硬件結合。但是,軟件專利的撰寫要求比較高。
三、做了個軟件,想申請專利,要申請哪一種類型的專利?
可以申請專利,軟件一般都是進行著作權登記的。
申請專利是一種法律程序,申請專利的發明人要想快而穩妥地獲得專利權,取得法律上的保護,可委托專利事務所的專利代理人為你提供法律和技術上的幫助,發明人一旦與專利代理人建立委找代理關系,專利代理人則是你的技術顧問和專利律師。
準確的說,應該是,一個合格的專利代理人會幫助發明人對要申請專利的技術進行二次開發,比如挖掘可替代方案等,同時發明人需要給代理人提供技術支持,并及時提供所需要的相關資料。
發明人與專利代理人建立代理委托關系后,應按照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撰寫專利文件所必須的詳細技術資料;
詳細技術資料包括發明創造的目的、新舊技術對比、主要技術特征及實施發明創造目的的具體方案,以及能說明發明創造目的的圖紙等。
擴展資料:
著作權登記意義:
我國實行著作權自愿登記制度,企業可以依法就文字作品、美術攝影作品、工程和產品設計圖紙及說明等向各地版權局申請登記,取得版權局頒發的登記證書,作為享有著作權的有效憑證。著作權登記具有多方面的意義。
1.它能幫助著作權人確定和明確權利歸屬。作品創作的過程復雜,如委托創品、法人作品、職務作品等,這就需要一個法律確認過程,以此減少相關權利糾紛。
2.在著作權人被侵權需主張自己的權利時,登記的事項可作為擁有權利的初步證明。訴訟中,原告常常需要拿出原稿、原件、創作行為的證明材料、受讓或許可使用的合同等作為權屬證據。
對一些沒有發表或不為人熟知的作品要拿出相關原件或合同相對困難,而著作權登記內容,如著作權證書可起到類似證明作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已將著作權證書作為證據采用。
3.著作權登記也能保護權利人的相關經濟利益。隨著著作權保護意識的提高,使用者在取得授權時,需要對方提供相應的證明,以減少經濟風險。
在傳統的使用作品的領域,人們對作品的認定有一個基本判斷。但網絡中,常常會出現難以確定權利人的情形,如果取得版權登記證書,問題就容易解決。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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